关于划定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桂考院〔2023〕290号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考评、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区艺术统考各科类考生报考和考试成绩情况,现划定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如下:
 

科类(方向)

合格分数线

音乐类

(音乐表演方向)

180

音乐类

(音乐教育方向)

170

舞蹈类

188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200

表(导)演类

(服装表演方向)

215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215

播音与主持类

225

美术与设计类

200

书法类

225

戏曲类

以组考院校划定的合格线为准

  合格分数线作为专业合格分数,不分本专科,考生全区艺术统考成绩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即为全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所举办的相应专业校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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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音乐教育类一分一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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