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结合我省公布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版)》的各专业课程,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制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暂行),现予以公布,即日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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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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