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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类) |
预收学费 (元/生・学年) |
专业限制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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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
金融学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金融学、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信用管理、投资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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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会计学(大数据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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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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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双语实验班) |
800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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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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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际商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
800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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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学院 |
法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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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学院 |
法学(法学与会计学双学位) |
5760(取得二学位按学分结算学费)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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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英语、商务英语;外语语种限英语)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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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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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注*:1.所有专业类大一第二学期自由分流。分流后,金融学(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按人民币8000元/生・学年收费;
2.招生专业(类)(含招考方向)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3.金融学类一年级学生由金融学院统一培养,一年级结束后自由分流,分流至投资学专业的学生由财政税务学院培养;
4.预收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实际公布的收费金额为准。
三、报名条件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请于2024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于1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于1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1月31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将于2月14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4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4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具体要求及最新的重要日程安排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相关通知。
五、填报志愿
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报我校。每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对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参考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注: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3、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标准,每年预收学费,毕业时按毕业学分结算(双语实验班除外)。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详见招生专业表。
(二)住宿费
四人间,配书桌、衣柜、床、热水器、空调、网络、独立卫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注: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八、奖学金设置
国家专门设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香港学生在校期间还可申请国家、学校(学院)设立的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九、其他
(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于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中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国际学生进行管理。
十、监督机制
(一)建立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8628-87092898。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8628-87092833。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28-87092355(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8628-8709273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咨询邮箱:zb@swufe.edu.cn;gatzs@swufe.edu.cn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swufe.edu.cn/。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西南财经大学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