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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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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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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公费师范) |
2 |
3 |
5 |
6 |
3 |
1 |
5 |
1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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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非公费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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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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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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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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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公费师范) |
4 |
11 |
17 |
4 |
5 |
3 |
2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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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非公费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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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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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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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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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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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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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公费师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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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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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非公费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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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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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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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生源省份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测试,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
3.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理科考生。
4.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
四、录取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考生中,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投档原则或线上全投,我校将按照考生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如省级及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对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执行。
五、监督机制
我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有关体育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