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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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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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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考古学院 |
考古学 (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
文史 |
四年 |
按专业类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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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告学) |
文史 |
四年 |
按专业类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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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按专业类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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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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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年 |
按专业类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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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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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理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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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求恩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理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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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物医学学院 |
动物医学 |
理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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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按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培养、分流;如遇院系专业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在澳门计划招收保送生5人。
四、保送条件
符合2025年中国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的学生。
五、考核和录取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统一组织报名。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确定并在其网站上公布。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根据学生志愿确定拟录取专业,待联合招生办公室办理完录取手续后正式录取。
六、入学与管理
1.学校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吉林大学2025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2.澳门保送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3.入校后可申请吉林大学各类奖、助学金。
4.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6-431-85167023,传真:86-431-85166226
E_mail:bkzs@jlu.edu.cn
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八、其他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