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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招生计划 |
专业限制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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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语 |
5 |
文理兼招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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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葡萄牙语 |
1 |
文理兼招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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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 |
3 |
文理兼招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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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闻传播学类 |
1 |
文理兼招 |
4年 |
注:
(1)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英语专业含英美文学、高级翻译、文化与传播、语言学、语言信息管理五个专业方向;工商管理类(商学院)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
(3)英语、工商管理类(商学院)、新闻传播学类的新生入学一到二年后做出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选择和确认。
(4)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的机会。
五、相关要求
提供学生各学年成绩。
六、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学费
(1)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人民币6061元/生・学年;
(2)英语、葡萄牙语:人民币6853元/生・学年。
注:以上学费为学年制学费标准。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暂按所学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修读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
2.住宿费
新生统一按人民币1700元/生・学年预存,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七、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寒暑假期间可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2.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3.入学及体检
考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5.本简章适用于2023年招收澳门保送生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白云山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23室
邮政编码:510420
招生办电话:020-36204310
招生办传真:020-36207054
招生办电子邮箱:zsb@gdufs.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s://zsb.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