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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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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机电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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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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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力学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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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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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学 |
理工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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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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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新能源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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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新能源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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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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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
通信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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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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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智能感知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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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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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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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软件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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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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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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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理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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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 |
理工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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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文理兼招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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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文理兼招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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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招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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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经济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四 |
五、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在澳门地区招收品学兼优的保送生2名,视生源情况调整。
六、相关要求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2.入学报到: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且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新生入校后,学生须进行身体复查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在校管理: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澳门地区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奖学金。
七、其他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材料;若发现报名考生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面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澳门保送生面试安排、录取程序以及其他事宜将按照澳门高等教育局(http://www.dses.gov.mo)及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
3.因学校逐步推进大类招生培养,考生实际录取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的专业信息为准。
4.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最新规定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传真):86-532-86981305
邮箱:zhaosheng@upc.edu.cn
网址:https://zhaosheng.upc.edu.cn/
地址/邮编: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266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