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我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60分。

  艺术类:100分。

  理工类:100分。

  经济管理类:100分。

  法学类:149分。

  教育学类:119分。

  农学类:130分。

  医学类:100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104分。

  理工类:100分。

  艺术(理)类:208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90分。

  外语(文)类:101分。

  艺术(文)类:90分。

  理工类:97分。

  外语(理)类:220分。

  艺术(理)类:95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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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3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